2月10日,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,为保障学生顺利入学完成学业,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,省财政统筹安排2023年学生资助相关资金65亿元,支持开展从义务教育到高等教育全覆盖的学生资助工作。
其中,安排资金10亿元,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予以补助;安排资金8亿元,用于保障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助学金和学费减免;安排资金18亿元,支持发放中职学生国家奖助学金、中职学校免学费补助;安排资金29亿元,用于发放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、研究生奖助学金、国家奖学金、励志奖学金、服兵役学生资助等,为推动发展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,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提供有力支撑。
下一步,各级财政部门将积极配合教育部门保障资助政策落实,规范资金发放,并强化绩效管理,做好信息公开,确保资助资金下得早、发得快、用得好,切实保障每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。(记者 胡舒彤)